来源:华夏时报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胡金华 上海报道
无论任何形式的诈骗,都离不开炫目的项目包装,而“老瓶装新酒”的传销团队,这次将目标盯上了数字人民币。
4月14日,上海金融官微发文称,近期多个互联网平台上出现“上海即将成立数字人民币银行”“招募数字人民币推广员”等信息,央行旗下数字人民币研究所正式对外澄清:上述信息均属谣言。
《华夏时报》记者登录某疑似诈骗网站看到,该网站首页赫然显示“全球招募合伙人,已经有8319人加入数字人民币总部核心团队,期待更多人加入”的宣传语,同时还公布了标注为数字人民币的微信公号,以极具诱惑力的宣传话术骗人“入套”,同时链接下拉能直接看到“中国第一家数字人民币银行,内招推广员”的项目介绍,并宣传上海徐汇数字人民币兑换银行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管辖等内容。
“这种网站一看就是诈骗网站,但不能忽视的是在一些数字人民币试点城市,一定存在利用数字人民币的噱头搞诈骗的行径。而且据我所知,上海徐汇某些场所就是这些诈骗团伙的老巢。”上海一位不愿具名的金融反诈系统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
借成立数字人民币银行诈骗
在银行业内人士看来,数字人民币并不具备被炒作和交易的可能性,它只是纸质人民币的数字形态,但是却被利用成为诈骗的“噱头”。
“2019年央行正式官宣启动数字人民币试点,五年来,取得了一系列探索创新成果。截至2024年末,试点应用已覆盖全国17个省(市)的26个地市,试点区域覆盖了全国五分之一的人口。根据央行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7月,数字人民币各类应用终端累计开立个人钱包1.8亿个,试点地区累计交易金额达7.3万亿元,纳入统计的数字人民币M0总量达到296亿元,占同期货币流通规模比重超过千分之二。全国范围的数字人民币线上线下应用场景突破两千万个,其中中心城市上海和首批试点城市苏州、深圳,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数量超过200万家,实现了市域内消费场所的全面覆盖,基本满足了数字人民币使用者的日常生活需求。”4月16日,一家发行数字人民币的国有大行相关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不过,在该负责人看来,数字人民币属于央行发行法定人民币的一种形态,同时发行的规模也受央行管制,根本不存在设立“数字人民币银行”的说法,从互联网诈骗网站的内容分析,这种行为就是彻头彻尾的传销。
“这种诈骗一是将目标人群锁定为没有金融常识的人群,拉伙入团发展下线,并且让他们出入伙费、培训费等;第二类就是有心之人很愿意加入这种群体,以此谋求不法利益。不排除这种团队还有自己的技术骨干,暗中发行一些模拟的假数字人民币让更多的人上当。”该负责人表示。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前述网站“中国第一家中央数字人民币银行,内招推广员”项目内容言之凿凿地称要成立的上海市徐汇数字人民币兑换银行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管辖,全国个人、企业目前只能到徐汇数字人民币银行窗口进行兑换(1个亿起兑);待数字人民币银行开业官宣前一天央行会给个人或者企业唯一一个推广码,用区块链技术进行数据确权;数字人民币钱包使用全球区块链技术,个人、企业欠款、负债法院限高都限制不了;数字人民币兑换系统与全球约130个国家打通,避开了美元结算系统;现已布局部分团队人员在推广数字人民币前期铺垫工作。
“数字人民币为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采用‘央行-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双层运营架构,不具有炒作空间,更不会通过鼓吹高额佣金或炒币高回报等方式诱导用户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和参与传销。但是分析下来,这种诈骗首先制造了是要成立数字人民币银行的概念,然后利用这个概念开始传销式的拉人头、发展下线、设佣金指标,在模式上则脱离了物理空间,转向互联网,如微信群、小红书、电话、短信等方式,所以公众一定要警惕。”上海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永锋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高永锋指出,这种诈骗团队不一定只从事这个项目,往往都是多个项目同时进行,一旦微信群被禁号他们就新设号另开项目。
4月16日,本报记者也尝试加网页上的微信号入群,头像显示的是一个名为“创业导师某某”的个人号,并且在备注中列了下一个微信号,不过截至发稿,申请并未获得通过。
警惕这四类行径
业内人士指出,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传播“数字人民币银行即将挂牌”虚假消息,同时打着“有偿招募推广”旗号,通过组建聊天群组、组织线下线上会议对公众进行虚假宣传,诱导公众提供个人身份和资产信息、发展他人加入,并以“兑换数字人民币返还补贴2%—5%”为噱头,诱骗公众从不法分子处“兑换”数字人民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一般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服务主体以及各大政务平台、具有经营资质的主要电商平台和线下门店等正规渠道领取。数字人民币App是数字人民币面向用户的官方服务平台,试点地区用户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数字人民币’,或登录网址www.pbcdci.cn,下载并注册数字人民币App。利用数字人民币来做文章的诈骗行径,对于我国数字人民币推广会产生不利影响,建议监管部门对这种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上述国有大行负责人受访时表示。
央行数字人民币研究所也提醒,对于利用数字人民币银行的诈骗行为,广大公众谨防上当受骗,避免自身经济利益损失。同时还列举了四类诈骗陷阱:其一是不法分子假冒试点活动,通过非正规渠道(非试点地区政务平台、非商业银行、非主要电商平台)向公众发送诸如“数字人民币试点发行,预约登记即可领取体验金”的短信,同时附上诈骗网址链接。公众点击这些链接后,往往会被诱导填写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并被诱导下载仿冒数字人民币App、向卡内存入更多资金等,随后不法分子迅速转走卡内钱财;第二是不法分子借数字人民币名义虚设“数字货币投资平台”“数字货币交易所”或“共同富裕红利版”项目,号称可投资获取高额回报,吸引公众参与。一旦受害者投入资金,诈骗分子便会卷款消失;第三是数字人民币推广有偿招募,不法分子假借“数字人民币”的推广之名,以高额回报、兑换贴息为诱饵,通过发展下线、层级分佣等方式,构建传销诈骗网络。受害者一旦加入,不仅可能损失资金,还可能陷入更深的诈骗陷阱中;第四是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政府机构、银行或大型电商平台客服人员,利用“查案”“修复征信”“退款”等话术博取信任,以“账户冻结”“影响征信”等话术施加心理压力,诱使用户点击虚假链接或仿冒App,填报个人敏感信息或转账,造成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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